為什麼文化挪用不那麼酷
在<變臉中的印地安人〉書中提及「印地安文化」現已變成一種流行趨勢,一種賺錢的工具,許多原住民的祭典儀式、衣著、舞蹈…等等,也都成為觀光的重要景點之一,這到底是對原住民的尊重?推崇?亦或是貶抑?我想不論對我們或是原住民,這都是一種考驗,這樣的商業行為的確是有利有弊,但該怎麼找到平衡點?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探討流行文化網站 interrupt也談到,不少服飾設計往往靈感借自其他文化,一般大眾在穿上這些帶有其他國家文化意義的服飾時,很可能一不小心就可能會冒犯到其他國家的民族,如果你擔心自己哪天穿和服、包頭巾或是戴上墨西哥帽時冒犯到他人,可以先自問「這樣服飾背景的國家/文化和我有關係嗎?」,「為什麼我想穿這樣的服飾?」,如果你和服飾的背景一點關聯也沒有,僅出於「我就是想好看/性感」來穿的話很可能已經冒犯到其他文化的民眾。但是,如果你使用服飾的原因,是基於想教育大眾、傳達你曾體驗過的文化時,那麼就比較不傷人。」
美國原住民界學者領袖瓦恩狄洛瑞(Vine Deloria)說:「對白人而言,一個好的、真正的印地安人,是死的印地安人。」真正的「印地安人」在白人心靈裡早就消失無蹤了。
捕夢網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捕夢網對許多原住民和群體在文化上都具有重要意義。它們代表了幾代人口頭傳承的傳統和傳說,是一種可識別的文化象徵。
捕夢網不僅僅是你房間的可愛裝飾。最初的捕夢網是由北美洲600個原住民部落中其中一個奧吉布韋族製造的,並被放置在搖籃上以作為保護。捕夢網更是個人與部落團結的象徵。
許多原住民將其視為與他們的文化和共同的認同感的聯繫。
當一個人不理解或不尊重文化符號的含義時,使用它會令人反感並貶低其文化重要性。
非擁有該文化者購買捕夢網的一個大問題是文化的浪漫化。對一種文化進行浪漫化可能會對實踐這種文化的人們造成極大的損害。他們通常不是被視為“真實”的人,而是被視為有趣的人。
購買捕夢網只會增加人們對這種文化的浪漫看法,並鼓勵那些非本地賣家創造和出售更多商品。
原住民的意見
許多原住民都可以接受非來自此文化的人擁有捕夢網,只要他們尊重捕夢網的意義和文化並從擁有該文化的原住民那裡購買。如果你選擇了解有關知識並通過購買藝術品來支持原住民,那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你購物時看到它,認為它很可愛,甚至都不知道它的製造地或製造方式是否來自擁有此文化的原住民?那麼,你可能不應該購買它。
As a Mohawk (not Anishnaabe/Ojibwe), I’d say that if you have one from when you were a kid and want to keep it, then you could. But that’s not okay today- you should know that settlers teaching about us like we aren’t even here to do the teaching is disrespectful and shouldn’t be done today. We’re still here and if a teacher wants their students to learn about a certain culture, they need to ask someone from that culture to come in and be appropriately compensated for their time and knowledge. It bugs me that people think that this type of knowledge sharing shouldn’t be as equally compensated as any other guest speaker.
作為莫霍克族(不是Anishnaabe / Ojibwe),我想說的是,如果你小時候有一個想要保留它,那麼你可以。但如果是今天就不OK,您應該知道,殖民者對外去教授我們的文化好像我們不存在似的,是不尊重人的,因此今天不應該這樣做。我們仍然在這裡,如果老師想讓學生學習某種文化,他們需要讓這種文化的人參加,並為他們的時間和知識提供適當的補償。讓我感到困惑的是,人們認為這種知識共享不應像其他演講嘉賓那樣得到同等的補償。
來自非原住民的意見
I studied textile design/craft at university in Canada-that has an Indigenous arts program- and learned all about the ways that appropriating indigenous handicraft permanently damaged the reputation of Indigenous art sand compromise the way that Indigenous folx can make a living through their work. I forget the dates and there was a specific period of time where this type of appropriation was rampant. Essentially what happened originally is that a bunch of White people outsourced the creation of Indigenous work- especially beadwork-to be produced overseas and sold in North America for a fraction of what Indigenous folx could sell their work for. (Beadwork is very labour intensive and takes a lot of time to create.) Not only did this push Indigenous folx out of the market, the mass-production of cheaply made, knock off Indigenous work pushed all Indigenous handicraft into the “kitsch” category.
This is something that Indigenous handicraft and the people who make it have never fully recovered from. That initial period of appropriation shifted society’s perception of the value of things like beadwork, which can take someone tens if not hundreds of hours to make. Decades later, this still limits Indigenous folx ability to charge for what their work is actually worth. So. Dream catchers. Definitely don’t buy a mass produced one. I do think it’s important to recognize, however, that objects don’t exist separately from the cultures who made them. So appreciating- and possibly owning-the art of another culture comes with the respectability of engaging with that culture fully. Which means educating yourself on their current reality and the complexities that come with it. Because taking what’s pretty and leaving the rest if just another form of colonialism. Which is wrong.
我在加拿大的大學學習了紡織品設計/工藝(該大學設有一項原住民藝術課程),並了解了所有盜用原住民手工藝品永久損害原住民藝術家的聲譽的方式都會損害原住民通過其工作謀生的方式。我忘記了日期,並且在特定時期內這種挪用非常猖獗。本質上,最初發生的事情是,一群白人將原住民作品(尤其是珠飾)的創作外包給海外生產並在北美出售,價格僅為原住民可以出售其作品的一小部分。(珠飾工作是勞動密集型工作,需要大量時間來創建。)這不僅將原住民趕出了市場,還大量生產了廉價的,淘汰原住民工作並將所有原住民手工藝品推向“媚俗”類別。
這是原住民手工藝品及其製造者至今從未完全恢復過的損害。最初的挪用期改變了社會對諸如珠飾之類東西的價值的認識,這可能是某人花費數十甚至數百小時才能完成製作的作品。幾十年後,這仍然限制了原住民民間團體收取其工作實際價值的能力。所以。補夢者。絕對不要購買是大量生產的產品。
我也確實認為重要的是要認識到,物體與構成它們的文化並不會分開存在。因此,欣賞並可能擁有另一種文化的藝術就伴隨著與該文化充分接觸的可敬性。這意味著要對自己當前的現實以及隨之而來的複雜性進行教育。因為如果只是殖民主義的另一種形式的話,這是錯誤的。
商品化
許多非原住民試圖通過製造廉價的假冒仿冒品來利用原住民文化產品。甚至連凡妮莎·哈金斯(Vanessa Hudgens)等名人也被指控穿著不道德的原住民捕夢網。許多零售商利用定型的原住民圖像和符號來大量生產產品,從而將原住民藝術帶出主流市場。
市場上充斥著零售商,他們在其產品上提供了原住民的標誌,而沒有諮詢原住民。過去,H&M,Nike,Forever 21和Urban Outfitters等商店和零售商都被指控文化挪用,Shein目前在其網站上出售許多非原住民製造的捕夢網。
挪用與欣賞之間存在細微的界限……。
那我們應該在哪裡購買呢?
1990年的《原住民藝術與工藝藝術法》The Indian Arts and Crafts Act of 1990(法令)(PL 101-644)是一項廣告真相法,禁止在美國境內銷售原住民工藝品時虛假陳述。提供或展示出售或以虛假方式暗示其是原住民生產的產品,非原住民出售任何原住民產品或特定原住民或原住民部落的藝術品或手工藝品都是非法的。首次違反該法的個人將面臨民事或刑事處罰,最高可處以25萬美元的罰款或5年的監禁,或兩者併罰。如果企業違反該法,則可能面臨民事處罰,也可能會被起訴並處以最高100萬美元的罰款。
例如,使用標有“原住民珠寶”字樣的產品銷售的產品,如果該珠寶不是由原住民部落成員或經認證的原住民工匠生產的,則將違反《印度手工藝品法》。廣告宣傳為“納瓦霍人珠寶”的產品,如果其生產者不是納瓦霍人部落的成員或獲認證的原住民工匠,則將違反該法。
雖然法規只限制了在美國境內的商業活動,但對各種文化保護的認知是我們每個地球人都該肅立的尊重,這也才能使我們去了解教導我們與大自然萬物和諧共存的民族所使用的元素真實所要帶領我們的本質。
捕夢網和其他原住民藝術品有很多符合道德的購買選擇,
從某個地方購買時要考慮的一些問題是:
你知道製造商嗎?作品的由來?你知道文化的意義嗎?
始終仔細檢查你是從合法賣家那裡購買的,而不是虛假陳述實際上是由非原住民人生產出的產品的人。從非原住民賣家那裡購買藝術品,將使真正的原住民藝術家失去生計,而這些原住民藝術家是經過幾代人的學習與文化的傳承。
為什麼文化挪用不那麼酷
在下一個音樂節上配戴美洲原住民頭飾可能比你最初想像的要更大件事。
你可能聽說過“文化挪用”,但要理解它可能很棘手。了解它是什麼,何時發生以及使其變得多麼重要,是避免陷入困境或令人髮指的情況的好方法。
什麼是文化挪用
「文化挪用」是什麼?這個名字有點令人繞舌,過去已有學者指出,挪用(appropriation)原指「直接複製、抄襲、採用他人的圖像作品,改變其原創性與真確性」,文化挪用的意思大略可以解釋為霸權者用特定元素來看待受壓迫一方的文化,舉例來說美國人把美洲原住民的「羽毛頭飾」(war bonnet)戴在頭上,製作使用或購買非來自當地原住民文化製作的捕夢網( Dream Catcher),就是典型的文化挪用。
什麼不是文化挪用,文化交流不同於文化挪用。
在整個歷史上,茶,火藥和麵食之類的東西已經在不同文化之間共享。這些“借貸”與文化挪用不同,因為它們不涉及權力。當不同的文化平等相處時,就會發生交流。但是,當優勢方從受壓迫方中拿走對方文化資產並圖利時,我們就涉及到了文化挪用。
文化交流與同化也有很大不同。
“同化”描述了當少數族裔文化被迫採用主流文化的特徵以適應時會發生什麼。這與占用不同,因為這樣做是為了確保生存並避免歧視。
為什麼文化挪用是個問題
它繼續壓迫非主流文化
當我們看到一種正在遭受壓迫的文化時,通常是殖民化的結果,在那裡,一個佔統治地位的團體聲稱擁有土地及其人民的所有權。當統治集團繼續竊取非統治文化的某些方面時,它將繼續造成該文化的經濟壓迫和劣勢。
在澳洲,有些澳洲白人企業盜竊了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藝術品做成T恤和紀念品。這使得主導文化可以從非主導文化中賺錢,而無需使原始藝術家受益。
它不能使人們相信自己的文化
文化挪用也有一種討厭的習慣,即讓佔統治地位的群體對他們所採用的文化方面給予稱讚,從而加劇了兩個群體之間的權力失衡。
例如,凱莉·詹娜(Kylie Jenner)被認為帶起了一種“前衛”的新髮型趨勢,而黑人女演員贊達亞(Zendaya)因以同樣的髮型卻遭受批評。有趣的是,Zendaya的自然髮型被認為是負面的。但是與黑人文化沒有聯繫的凱莉·詹娜(Kylie Jenner)因採用了非她的東西而受到讚譽。
它創造了刻板印象
文化挪用常常會增加非主流文化所面臨的刻板印象。美國原住民酋長,日本藝妓或阿拉伯酋長可能是在萬聖節期間出現的定型觀念的例子。當來自主流文化的人們這樣“打扮”時,它就降低了服飾的文化意義,以至於主流群體可以擁有“一點樂趣”。它也保持了這些陳規定型觀念。當文化受到壓迫時,刻板印象通常也會增加他們的負面經歷。
為什麼文化遺產不僅僅與“事物”有關-TEDx耶洛奈夫
當我開始從事考古工作時,我以為遺產就是所有東西-人工製品,考古遺址,人們久遠的生命的真實痕跡。這些物件是通向過去的道路。
對我來說,這個看法大約在25年前開始改變,因為我在我所教授的考古課上遇到一位中年原住民婦女。她有一天來找我跟我說:“我今天還不能給你我的論文。”
“為什麼?”我問道,仔細檢查了學生藉口的標準規定。
她說:“我不能給你,因為我的靈性助手離開了我。”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嗯,那是我以前從未聽說過的。” 但是一瞬間,理解的閃電擊中了我,我意識到儘管我們有共同的語言,但我們的世界觀卻存在根本性的差異。我發生了一件深刻的事。
今天,我仍然是一名考古學家,研究文物,挖掘考古遺址,並整理人們的生活記錄。但是,我與加拿大和其他地方的原住民的互動對我的觀點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通過它們,我開始了解到遺產的真正價值不是存在於物體和物質環境中,而是存在於它們所包含或傳達的無形知識中。
因此,這不僅僅是個人開悟的故事,因為它涉及的是關於原住民的權利和需求在全球不斷擴大的問題。西方社會與原住民文化之間的區別在遺產事務中佔有重要地位。原住民面臨的挑戰是巨大的-土地,語言和主權的喪失。他們自己的遺產也失去了控制,這應該是一項基本人權。
同時,西方人與非西方人對遺產的照顧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分歧。原住民不僅對自己的事務幾乎沒有控制權,而且他們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知識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公共領域”,可以其他人自由獲取。人們對其文化的剝削和占有的擔憂十分普遍。
人們不必走遠,就可以找到原住民的文化被轉化為廉價紀念品,貴重商品,服裝時尚或以其他方式遠離其原產地和原始目的使用的人工製品和藝術品。
傳統知識已成為學者,作家和音樂家,生物技術和製藥公司以及其他組織的寶貴資源,通常在未經許可,而且沒有或幾乎沒有收益流回來原本的社區。結果是真實文化擁有者卻遭受了真正的文化,精神和經濟傷害。
我們所有人都有責任尊重他人,這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想做的事情,但我們可能並不總是知道如何最好地尊重遺產價值和文化需求。始終將廣泛的科學價值置於祖先創造了我們今天研究或訪問的遺產地的那些人之前,這是無禮的。這些文物和遺址是他們的文化遺產。傳統知識是他們的知識產權。
那麼……我們需要了解哪些有關原住民文化遺產的價值,這些價值將使我們能夠以更明智和尊重的方式考慮“遺產”?這是我學到的六課。
1)遺產不僅僅是關於事物。古代物體是歷史的重要試金石,並揭示了許多科學重要性。但是,如果沒有無形的價值,就沒有文物,考古現場也沒有任何意義。
2)遺產不僅限於“過去”。對於某些原住民而言,文化與自然之間,自然與超自然領域之間沒有分界。過去和現在可能會折疊在一起。這意味著祖先的生命和其他力量是這些存在的一部分,例如我的學生的靈性助手。
3)遺產滲透到原住民社會的結構中。“遺產”這一概念實際上在許多原住民社會中並不存在,因為它與人們生活的所有其他方面交織在一起。因此,祖傳遺址的喪失不僅是歷史的喪失,而且與對他們而言重要的地方的分離,以及對福祉和生活方式的威脅。一位長老曾經告訴我,一個傳統的食物採集場所遭到破壞,使她感到手臂好像被割斷了。
4)遺產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物質的。它反映了一個社會通過其物質文化,尤其是通過其集體的知識,經驗,傳統和起源於人們並塑造人們所作所為的起源故事而與世界互動的過程。
5)遺產研究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考古材料的研究,包括古代DNA研究,可以對古代人民的生活,包括過去的人口流動,提供深刻的見解。但是,這些信息還會挑戰社區的起源信念,威脅個人的身份或使土地要求復雜化。
6)遺產需要由遺產所有者管理。所有民族都必須以任何形式訪問並能夠做出有關自己遺產的決定。當外人不知道或不了解當地價值觀,需求和後果時,如何做出關於他人遺產的決定?
這都不是火箭科學。對於擁有這些文化遺產的原住民來說,這可能都是常識。但是,對於大多數學術研究人員,政策制定者和廣大公眾而言,這不是常識,而原住民文化已成為藝術,娛樂和研究主題的現成資源。許多人無法或不願意放棄對遺產管理的控制,甚至對傳統知識的合法性表示懷疑。
文章參考
美國內政部所發佈的《原住民藝術與工藝藝術法》The Indian Arts and Crafts Act of 1990
美洲印地安人宗教自由法
American Indian Religious Freedom Act
《變臉中的印地安人》書評
https://bit.ly/3x4Aj6j
變臉中的印地安人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010353
Why cultural appropriation isn’t cool
為什麼文化遺產不僅僅與“事物”有關-TEDx耶洛奈夫
https://bit.ly/3tqdibx